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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現金增資爭議不斷,欣同公司負責人林宏信昨天重炮批評,法律規定董事長犯誠信之罪被判刑,公司就不能辦理現增;小股東忍無可忍,為此欣同徵求股東支持召開股東臨時會,並奉勸大同全體董事及獨立董事不要再為難股東,為小股東擋掉現增案!



林宏信強調,大同經營者16年沒有配息並減過股東達55%的股權,現在又要增資對股東權益灌水,欣同依法公開徵求股東支持否決現增案。依證券交易所公告,大同是一家百分之百可以被投資收購的公司,有興趣、有能力經營又可以帶給股東報酬的人,就會得到股東支持。大同現增案引爆公司派和市場派戰火,大同發表聲明要求主管機關查明投資大同股票的陸資去向,審查「大同小股東」欲申請召開股臨會的合法性、合理性與必要性。但市場派代表林宏信認為公司只會為難小股東,昨向大同董事及獨董喊話「於心何忍?為小股東擋掉現增案吧!」林宏信說,大同董事會應承認錯誤,否決現金增資案;並交代是何人洩漏不符合重大訊息內容的「暫訂每股14元」消息,不要再包庇閃躲!金管會也要遵守自訂申請現增案的審查規範「公司實質負責人近期有無違反誠信之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該退件就退件。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8月23日判決,大同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掏空的通達案,違反《證券交易法》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的特別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3億元,名下財產包括大同、華映的股票都被扣押,這不是違反誠信之罪,什麼才叫違反誠信之罪?他嗆問大同總經理林郭文艷,現增提案送董事會前,不知道金管會有這個規定嗎?2位外部董事、3位獨董不知道審查規範嗎?林宏信呼籲金管會正視這件問題,勿瀆職配合大同。不過,大同強調,這次現增案目的是在改善財務結構,擴大太陽能電廠建設,推動各項智慧城市與智慧能源解決等方案,並獲得董事會及外資股東的支持,實際發行價格將待此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再依相關法令,洽證券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對於林宏信質疑林蔚山背信一事,大同指出,林蔚山個人股票被假扣押,僅屬保全程序,並非喪失其所有權,另林蔚山已上訴最高法院,爭取其清白與個人權益 籲請市場派應謹言慎行,切莫誤導投資大眾、破壞資本市場秩序。(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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